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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投资经验和资金实力的人更容易上当受骗?“区块链”骗局

以太坊imtoken 2023-06-22 07:53:18

号称“币圈第一大基金”,利用“区块链”技术,以虚拟货币为交易媒介,进行网络传销。

短短一年时间,发展会员超过200万,层级关系超过3000个,涉案金额超过148亿元……

2020年9月26日,江苏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法院对被检察院起诉的打着“区块链”幌子的网络传销案作出判决:被告人陈浩、丁华清、彭义先、袁某李某等 14被告人陈涛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依法被判处二年以上十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没收并依法上缴国库。 据悉,这是国内首例利用“区块链”技术,以虚拟货币为交易媒介的大型跨国网络传销犯罪案件。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经济的发展,区块链、虚拟货币等经济概念在互联网上迅速走红。

2008年11月1日,一个自称中本聪的人发表了一篇文章《比特币:一种点对点的电子现金系统》。 Poking技术等电子现金系统的架构概念,标志着比特币理论的诞生。 两个月后,理论付诸实践。 2009年1月3日,第一个序号为0的创世区块诞生,也意味着比特币的正式诞生; 六天后,也就是1月9日,序号为1的区块再次出现,并与序号为0的创世区块连成一条链,标志着区块链的诞生。

区块链概念的流行也引发了虚拟货币的投资活动。

与此同时,多起打着“区块链”旗号的传销、诈骗案件也频频出现,社会上一些原有的“老套路”也纷纷披上“区块链”的“新马甲” . 想要快速赚钱的心态,就是在疯狂的攒钱。

骗钱的方法与传销如出一辙

2018年5月至2019年6月,陈浩、丁华清、彭奕贤等人通过搭建的“PlusToken”平台发展会员超过200万。 除了国内会员,还有相当一部分是海外会员,层级有3000多层。

短短一年时间,该平台吸纳比特币、以太币等虚拟货币超过917万枚,按照事发时的市场行情,折合总价值超过148亿元人民币,其中大部分为用于分配部分成员的“拉头”奖励,兑现用于陈浩、丁华清、彭奕贤等人的日常开支和个人挥霍。

为什么一个网络平台能吸引这么多会员? 承办此案的检察官、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院负责人徐玉杰点明其中玄机:就是以“区块链”技术为噱头,使用比特币等虚拟货币作为交易媒介,以提供虚拟货币增值服务为幌子,承诺高额返利,以吸引不明真相的人。

陈浩等人将该平台包装成一家跨国企业,规定会员必须由网上推荐,购买至少500美元的比特币、以太坊等虚拟货币,然后用虚拟货币加入会员,即可赚取6 % 到 18% 的月收入。

为了鼓励会员发展更多层次的下线,他们还推出了“执行佣金”奖励模式。 “高管”根据发展成员的层次和规模被称为“大家族”、“大咖”、“大神”、“创世”,其中“大家族”、“大咖”、“大神”可叠加获得开发线下“智能搬砖收益”的5%、10%、15%全部佣金;

“创造”以“大神”待遇为基础,进而享受平台利润分红、月度奖励、年度奖励。 其每年分红不少于150万美元。

平台不收取人民币,只收取比特币、以太币等虚拟货币,但所有收入和佣金均以“加币”形式支付给会员。

事实上,这种所谓的“Plus货币”其实就是陈浩等人创造的一种“虚拟货币”。 它在现实中没有任何价值,它的发行数量、价格、涨跌都在陈浩的掌控之中。

同样,被广东省南山区检察院起诉的黄小发、龙义清、林晓明、项晓亮案也是如此。

黄小发等人声称,他们的“区块链”技术“世界领先”、“中国首创”。 不仅如此,他还吹嘘自己的GCB币可以全球购买、全球支付、全球兑换,只涨不跌,想方设法通过购买矿机和GCB币来迷惑参与者以获得资格。

然后,他们按一定顺序形成等级制度,直接或间接地以开发人员的人数作为报酬或返利的依据,引诱参与者继续开发他人参与,骗取财物。 前后受骗数十万人。

2020年6月,南山区法院以组织、领导传销罪判处黄小发、龙一清、林晓明、向晓亮等人二年零九个月至一年零一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依法宣判。至 10 万元人民币 3 万元至 3 万元人民币的罚款。 黄小发、龙一清不服提出上诉,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维持原判。

办案检察官认为,一些虚拟货币发行平台的静态和动态奖金制度设置与以往的传销平台非常相似。 他们要做的就是继续发展线下以维持平台的运行,这本质上是一种“庞氏骗局”。

办案检察官告诉《方圆》记者盐城比特币是不是要出文件,随着“比特币”等区块链资产价格的大幅上涨,普通投资者对区块链和虚拟货币投资的兴趣日益浓厚,不法分子也瞄准了这一点。

他们打着“区块链”的旗号,宣传虚拟货币、基金等,将“区块链”技术等同于虚拟货币,公开或半公开地进行非法金融活动。

“在一些中小城市,一些传销组织打着‘区块链’的旗号行骗,冒充‘区块链’科技公司,以所谓‘区块链’投资专家的名义到处举办免费培训班。 ..,拉着人们的脑袋,煽动公众抓住所谓的投资机会。” 徐玉杰说,这些人的欺骗手段与保健品传销完全一样,都落入了圈套。

都是“套路”和“包装”

“区块链”是一个新概念。 2019年10月,中央有关部门肯定了“区块链”技术在经济发展和产业创新中的重要地位,于是一些聪明人将目光投向了“区块链”这个概念。

常见的表现是:借“区块链”之名进行炒作; 编造“高高在上”之说来骗人; 利用明星大V“站台”; 空投“糖果”引诱他人; 短周期、高收益、低风险”,这些都非常诱人。

据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与大成律师事务所刑事专业委员会于2019年12月联合举办的“区块链犯罪防控”研讨会显示,目前涉及“区块链”的犯罪类型有10种。 “。

即盗窃、骗取虚拟货币和数字资产; 非法开设交易所,管理混乱; 以“割韭菜”为目的发行竞币和假币; 通过虚拟货币渠道进行勒索、非法交易和洗钱; “挖矿”相关 与“存证”相关的违法犯罪; 虚假存单来源项目; 涉及资金池的违法犯罪; 涉及“智能合约”的违法犯罪; 犯罪。

《方圆》记者梳理近期发生的利用“区块链”概念诈骗的案件发现,无论是发币、“挖矿”,还是所谓的合约、存单等,都是“套路”和“包装”。

其中“套路”之一“羊术卖狗肉”,就是打着技术之名进行传销的现实。 上述江苏盐城案、深圳南山案都是如此。 说它“世界领先”、“中国第一”,不过是用“区块链”概念来唬人。

以陕西西安警方破获一起特大网络传销案为例,也是打着“区块链”的旗号,利用西安作为“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及其日益国际化的优势。网络平台销售虚拟“大唐币”、发展线下、自行操纵升值率等,受骗群众遍及全国31个省份,涉案金额8600余万元。

第二个“套路”是“空手套白狼”,先炒币值再“割韭菜”。 山东济南一家名为“汇乐易”的电子商务公司,打着“区块链”的幌子,在网上设计了一个假的虚拟盘,发行所谓的“宝币”、“贵币”等一种虚拟货币。

基本方法是先以赠送的名义,给新加入的传销者一定数量的虚拟货币; 然后,通过人为操纵,将虚拟货币的价值提升到一百多元甚至几百元,吸引不明真相的人加入进来;

最后,通过所谓虚拟货币“贬值”的周期性波动,进行“割韭菜”,涉案资金3亿余元。

第三个“套路”是找名人“代言”,吸引老百姓。 一些骗子本身实力不强,但会利用“区块链”的热度,甚至找明星“代言”或“碰瓷”。

他们常用的手法是声称自己的项目比其他项目质量好,投资方是大名鼎鼎的“XX”,买家是“XX”等。有些人认为明星参与了,这肯定是错误的参加。 这不,我在不知不觉中投入了很多钱。

“套路”之四是推广“矿机”,专门坑“小白”。 在“区块链”骗局中,不法分子一般让投资者购买他们的“矿机”来“挖矿”赚钱。 并谎称只要有“矿机”,躺着就能发财。

事实上,这些“矿机”只不过是骗子手中的几行代码而已。 背景可以随意更换,想怎么换就怎么换。 只是一堆无用的数字。

《方圆》记者咨询了部分电脑“爱好者”了解到,所谓“矿机”,原本是指用来赚取比特币的专用电脑,有实物。 大多数所谓的“矿机”并没有实物,很多网络平台卖给用户的“矿机”其实只是一串数字代码,也叫“虚拟矿机”。

而“挖矿”一开始也是字面意思,比如挖金矿、挖银矿等。比特币兴起后,有人觉得用电脑计算数学题获得虚拟货币的过程和挖矿很像,所以他们把获得比特币的过程称为“挖矿”。

深圳市南山区“区块链”传销案中,数十万受害人之一的王女士被黄小发、龙一清团伙蛊惑,先后注册了20多台“矿机”。 她以为用“矿机”“挖矿”就能赚大钱,没想到投入几十万元后,连贝都找不到。

中国政法大学区块链金融法律研究中心主任胡继业表示,每当有新事物出现时,就会有人利用它进行诈骗活动,因为普通人并不了解。 尤其是区块链,在大众看来显得比较“高大上”。 因此,不法分子利用人们的一知半解,想赚快钱打歪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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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度炒作和混乱需要冷静下来

从早年的“人人谈币”到近几年的“人人谈链”,“区块链”的概念被过度炒作。

相关办案人员和专业人士表示,部分不法分子借用“区块链”名义进行诈骗和资金交易,造成社会对“区块链”技术的负面认知,阻碍了技术和行业的健康发展。 为加强监管,及时为“区块链”过度炒作引发的乱象降温,有关部门应通过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联合监管和联合打击机制,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

2017年9月,中央网信办、中国人民银行等七部委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明确停止虚拟货币直接交易,明确代币发行并将融资列为“一种未经批准的非法公开融资活动,涉嫌非法销售代币券、非法发行证券、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要求“各类代币发行和融资活动应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币发行和融资的组织和个人应做好清算和退款安排。 公告要求各地对虚拟货币交易场所进行清理整顿,换句话说,我国目前还没有承认虚拟货币的发行和流通。

2018年8月,银保监会、公安部、人民银行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防范以“虚拟货币”“区块链”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风险提示》,明确指出,一些不法分子打着“金融创新”、“区块链”的旗号,通过发行所谓“虚拟货币”吸纳资金。

此类活动并非真正基于区块链技术,而是炒作区块链概念进行非法集资、传销、诈骗。

2019年1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布《区块链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要求区块链信息服务提供者和用户不得利用区块链信息服务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违法犯罪活动他人合法权益等行政法规。

特别是2019年以来,国家相关监管部门采取了一些刚性措施,处置了200多个国内外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关闭了10000多个相关支付账户,关闭了大V和网红的微信账号。违反了相关规定。 博客、微信、营销小程序、公众号近300个。

同时,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还发布了《关于防范以区块链名义进行ICO、“虚拟货币”交易活动的风险提​​示》等。

在国家层面加强整治的同时,北京、上海、广东、江苏、浙江等部分经济活跃地区的金融监管部门也出台了清理虚拟货币交易场所的措施,并多次提醒投资者不要混淆视听“区块链”技术与虚拟货币,虚拟货币发行、融资、交易存在多重风险,包括虚假资产风险、经营失败风险、投资投机风险等,投资者应提高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

与此相适应,政法部门也加大了对假借“区块链”之名的违法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先后查处了多起利用“区块链”之名进行建设的案件。虚拟平台并发布所谓的“五要素”。 涉及“汉唐币”等虚拟货币的大案盐城比特币是不是要出文件,涉及的币种达数百种。

不久前,山西太原警方打掉了一个借“区块链”名义进行诈骗的犯罪团伙。

2019年6月,犯罪嫌疑人辛磊、张辉找到一家科技公司,设计打着“区块链”招牌的“云笔平台”,组织王强、张志刚、秦涛、刘艳、刘雪、张莎、安超、罗玉柱等人设立基金审核部、口才引流部等部门,大量招募人员,成立微信交流群,采用“免费推荐优势股”,遵循“老师”以稳赚不赔为诱饵。 加入并引导受害者进入其为虚假交易搭建的所谓“云币平台”。

为了让骗术更逼真,他们设立了直播间,由专门人员在微信群中充当所谓的“高级教师”和“普通股民”。

直播过程中,“师长”先是公布了股票走势,随后“普通股民”附和吹捧,诱骗受害人相信所谓的“师长”。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该团伙建立的“云币平台”并未接入任何交易平台,诈骗团伙利用这一孤立的虚假平台,诱骗受害人依据“票据”进行大量虚假交易。 ”的所谓“高级教师”。

事实上,受害人每向平台转一笔钱,诈骗团伙就会立即安排人员通过层层转账、提现的方式将资金全部撤走。 受害者换取的,无非是平台“账户”上显示的几个无意义的数字而已。

太原市民乔大强是受害者之一。 他投入了30万元,却在一天之内就被“平台”强行平仓,血本无归。 他心情不好,立即报了警。

警方研判后,迅速展开调查,发现被平台强制平仓的受害人有300余人,分布在全国多个省市。 因此,认定该“云币平台”涉嫌虚假交易。

2019年12月中旬,太原警方将主要嫌疑人辛雷、张辉等72名涉案人员全部抓获,当场缴获作案手机289部、作案电脑80余台。

日前,太原市检察院、迎泽区检察院已按照分工对涉案人员提起诉讼,案件正在办理中。

对于以“区块链”为名的各种乱象诈骗,专业人士建议加强监管。

天津市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所长张保义认为,“区块链”诈骗作为传统诈骗的“高科技新变种”,确实给监管部门带来了不小的困扰。

公安、工商、金融等相关部门要建立联合监管、联合打击机制,提高金融专业化水平和大数据排查能力,及时发现新动向、新苗头,而不是“不出事” ,不要处理它”,甚至“没有出问题不知道”。

胡继业也持类似观点。 他认为,相关监管部门应建立协调机制,尽快制定和完善法规,完善立法和监管。 对于普通投资者,可以进行适当性管理,设置必要的门槛。 比如科创板、新三板要设置准入门槛。 冷静思考,不能让区块链像P2P一样一哄而上,最终一败涂地。”

重庆市南岸区检察院检察官胡勇认为,做好预防和打击工作,重要的是用真区块链来对付假区块链。

“区块链技术的不可篡改修改大大增加了数据造假的成本,可以利用数字签名技术对相关数据进行加密,杜绝虚假交易。”

胡勇举了一个例子:比如海关跨境贸易网络服务可以将交易订单、运单、报关单等数据加密上传到区块链。 这些数据的真实性和交叉验证由参与密文的各方进行比较和交叉验证。 非参与者很难获取链上数据,可以极大地保障交易安全,降低金融犯罪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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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赚钱,不懂就别碰

哪里总是有钱,哪里就有骗局。 区块链技术已经发展了 13 年。 在过去的13年里,区块链作为一种技术创新,已经非常接近金钱。 因为亲近,所以引起了人们的关注,也因为关注,导致了这一领域的大量诈骗。

如何防止欺诈? 专家学者和研究人员提出了一些方法。

专门研究“区块链”的学者胡继业表示,反欺诈最重要的一点就是不要听“傻子”的话。

现实中,10人中有9人听说过“区块链”,但10人中有8人不知道“区块链”是什么。 正因为他们不知道,而“区块链”这个概念本身又时髦又先进,这就给了一些骗子可乘之机。

怎样才能不被“忽悠”? 胡继业认为,要加大“区块链”知识的法制宣传力度,让普通投资者了解什么是“区块链”,了解其核心内容是什么,消除老百姓对“区块链”的误解。

腾讯手机管家安全专家杨启波认为,面对潜在的诈骗危机,公众只要做好三件事就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上当受骗。

一是谨慎投资,不要轻信“浮炒作”的承诺。 接到“区块链”相关电话后,一定要上网查询核实其公司信息,防止轻信虚假投资骗局。

二是不要随意点击不明链接,更不要轻易向个人账户转账。

三是使用第三方手机安全软件,通过骚扰拦截功能拦截未知加密电话,防止上当受骗。

徐玉杰表示,无论传销组织如何变迁,其本质始终离不开“打钱”、“高额奖金”、“线下发展”等标签。 遇到这样的情况,一定要擦亮眼睛,小心行事。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检察院检察官王海曼提醒人们,在投资理财领域,一定要“陌生”,充分了解后再做打算。 不要相信未经验证的在线信息。 要选择正规的金融机构。

王海曼表示,与传统诈骗案件相比,打着“区块链”和“虚拟货币”幌子的诈骗案件一般具有两个特点。

一是目标群体较小,但个别受害人损失较大,部分受害人具有一定的投资经验和一定的经济实力。 虽然受害人数相对较少,但损失却很大。 如果你完全没有接触过这个行业,一般是不会上当受骗的。

二是作案手段越来越隐蔽。 如果事后受害者没有发现自己被删除或拉黑,那么在一定时间内,他是无法发现自己​​被骗的。

调查人员还提醒有意投资理财的人,不要被“白皮书”骗了,更不要被“合同”骗了。

了解一个投资理财项目,第一步是阅读白皮书。 然而,白皮书并不是什么高大上的东西。 很多骗子只是做一个PPT,就变成白皮书,要么很酷,要么很有科技感,要么号称用“区块链”改变世界,但技术点很少,没有实用价值。

也有骗子要求客户看官方网站和合同,试图展示最佳平台的形象。 但事实上,有官网、有合约,并不代表万事大吉。 一些官方网站和合同上的所谓承诺,只是一个大局,里面的内容都是捏造的。

王海曼表示,投资是有风险的,需要做好前期调研和深入研究,了解其资金和技术实力,而且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才能认清项目本质并避免被骗。 (所有涉案人员均为化名)